本帖最后由 dreamcold2333 于 2022-12-31 19:07 编辑
对于那些未纳入救助政策范围内的困难人群,也应该因时因情,及时提供基本的救助帮扶。 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慈善爱心驿站。图/IC photo 元旦春节双节来临之际,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各地要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情况紧急的实施“先行救助”。 岁末年初,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工作,实际上从国家相关部门到地方政府,每年都会强调并作出安排。但今年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更显突出。正如此次通知中所指出的,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叠加一些地方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压力增大。 需看到,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也是全国多地的感染高峰期,部分群体在就医用药、生活保障等方面往往会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这使得需要获得外部救助的困难人群数量会有所增多。这一现实情况决定了,除了要落实好常规性的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实现对所有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同样有着很强的现实必要性。 比如,除了强调加大临时救助、实施“先行救助”外,此次通知还提出,各地要加强对感染重症、危重症困难群众救助,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的未参保失业人员及流动人口救助力度……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未纳入救助政策范围内的困难人群,也应该因时因情,及时提供基本的救助帮扶。通知还提到,要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这一点也值得所有地方警醒、重视。 从现实来看,不同群体可能遇到的困难,需要得到的救助会千差万别,甚至不同地方的社会救助重点也会有所区别,尤其是一些“急难个案”,可能远超常规救助体系所能覆盖的范畴。这要求各级地方政府既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主动的信息摸排,也要保持社会常态化求助机制的畅通,并高效受理和回应求助,确保“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真正让所有人在遇困时都能感受到被关心、被帮扶的希望与温情。 事实上,此次通知也专门提到,要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及时协调解决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急难个案问题。这实际就是要求避免因救助机制执行上的僵化、机械,而让需要得到救助的困难人群得不到该有的救助。做好这一点,也考验着社会救助机制的“应急”能力,包括相关救助资源的准备力度,以及在具体救助行动上的人性化程度。 “没有人是一座孤岛”。疫情三年,一些群体和家庭的生活压力持续加大,眼下可能是最需要帮助的时候。适当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增强社会救助机制的兜底保障能力,让更多陷入困境的人群得到及时的救助,让所有人都过一个温暖的元旦、春节,实际上也就是提升整个社会平稳渡过难关和抵御“寒冷”的能力,为社会全方位的“复苏”创造条件、凝聚信心。这也当是坚持“人民至上”“以人为本”的最好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