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呼和浩特11月3日消息(见习记者魏全民)经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立足内蒙古志愿服务发展实际,共设总则、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活动、支持和保障、法律责任、附则7章57条具体规定,解决了志愿服务工作中的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问题。主要内容体现在7个方面的相关规定:坚持党对志愿服务事业的全面领导;理顺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引导志愿服务规范发展;有效提升志愿服务实际效用;加大志愿服务保障力度;丰富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明晰志愿服务侵权责任。 《条例》以法治手段破除制约志愿服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约束力和执行力,把向上向善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明确的法律规范,是推动内蒙古社会文明进步和谐的重大举措,是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是弘德立法的具体举措,也是回应社会特别是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营造志愿服务发展良好环境热切期盼的具体行动,为进一步推进内蒙古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对健全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李婧怡 来源:央广网 2022-11-04 1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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