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在我们家最困难的时候及时给予帮助,让我们一家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我会努力把两个孩子培养好……”近日,见到前来家访的高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和民政、教育部门的工作人员,常某激动地说。
高阳县检察院在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行动中,发现农村妇女常某可能符合救助条件,遂对常某及其家庭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
经了解,2018年1月份,因家庭矛盾常某被丈夫持刀砍伤。案发后,二人离婚,两个孩子由常某抚养。常某的丈夫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常某被砍伤后,头面部留下很深的疤痕,手部肌腱受损,正常劳动受到一定影响。因没有足够的医药费,常某在没有完全康复的情况下便出院到其母亲家休养,其间精神状态一直较差。2021年,常某开始到县城打工,两个读小学的女儿交由其母照顾。常某的父亲多年前因病去世,母亲照顾两个孩子无法外出务工,没有收入来源,全家靠常某一人务工维持生活,处境艰难。
高阳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常某属困难妇女,是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遂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同步开展审查和申报办理工作,同时主动与民政、妇联、教育等部门沟通协作,探索“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多元化救助模式,对常某家庭积极开展救助。8月8日,办案检察官将1万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常某手中,并联合妇联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常某重拾生活信心。
新学期开学前,高阳县检察院联合当地民政、教育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再次来到常某家中走访,检察官为常某家带来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和孩子们的学习用品;民政部门为常某提供临时性救助金4000元,并将其纳入走访慰问对象;教育部门为常某孩子提供生活补助,并减免教辅费、饭费等,多部门合力帮助常某一家走出困境。高阳县检察院以办理此案为契机,与县妇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以共同做好困难妇女救助工作。
文章来源搜狐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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